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茂名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110kV及以下电气综合自动化系统、保护装置框架招标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招标公告

2024-12-16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茂名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110kV及以下电气综合自动化系统、保护装置框架公开招标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2.2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

1.000

2

35KV及以上微机型继电保护装置

1.000

3

610KV微机保护装置

1.000

4

其他电力综合装置

1.000

5

其他电力自动化装置

1.000

6

其他电力自动化装置配件

1.000

7

各种继电保护柜、盘

1.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其他要求。

(1)母公司投标的、标的物是其某一子公司生产的,除提供母公司自身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提供生产标的物的子公司的产品资质材料;且中标后标的物必须在该子公司生产制造。投标人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标的物产地承诺文件。(2)投标人需提供最近一年完整的无保留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3)投标主体(提供有效证明文件)接受生产商(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联合体的投标,不接受有上下级关系的投标人投同一个标,不接受存在控股关系的投标人投同一个标。(4)资质证明文件(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1、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软件取得开普(或电科院)的检验报告。2、投标方具有软件成熟度为5级及以上的CMMI认证证书。(5)业绩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文件):1、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至少有三年以上稳定的运行业绩(附三年以上稳定运行业绩的用户使用报告)。2、投标人2021至今必须具有3份以上(含3份)单份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标的物供货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需提供双方签字盖章并有法律效力的正规合同扫描件及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6)为确保电气自动化系统可靠接入买方现有的上级系统,投标商须承诺完全按技术要求接入上级系统,投标时提供加盖厂家公章的承诺书,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7)投标商具备8小时内上门服务的应急响应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及应急响应措施)(8)投标人必须满足技术规格书中的带★符号,对标注有★符号技术要求逐项做具体响应表,并做详细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有具体规格型号、参数、图片、服务等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响应技术文件及偏差表,不提供、不逐项响应的否决。)有1项及以上不满足时否决。(9)投标人必须满足技术规格书中的带▲符号,对标注有▲符号技术要求逐项做具体响应表,并做详细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有具体规格型号、参数、图片、服务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响应技术文件及偏差表,不提供、不逐项响应的否决。)《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项目综合自动化系统采购招标技术要求》有3项及以上不满足时否决;《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6-35kV保护测控一体化装置采购技术要求》、《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110kV常规变电站微机继电保护装置采购技术要求》有5项及以上不满足时否决。(10)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招标技术要求提供产品,如提供的产品不满足技术要求,同意无条件终止合同;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1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中标后,在设备/材料采购、制造、检验、试验、组装、验收和交货过程产生的工程信息,按《茂名分公司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供应商数字化交付规范》要求提交最终版资料。投标人承诺投标总价包含数字化交付相关费用,如果报价文件没有明确报出数字化交付费用,则表示此项免费提供。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参加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投标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2024年12月16日15时0分至2024年12月21日15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9日9时0分。

开标时间:2025年1月9日9时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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