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虹之彩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武汉红金龙印务股份有限公司配电设施设备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2024-12-161.1项目名称:配电设施设备维保服务
1.2采购内容:为保障武汉虹之彩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武汉红金龙印务股份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拟采购一家供应商提供对虹印两司现有变配电设备、设施进行维保、检修检查服务。本项目为总价采购,采购内容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招标控制价 (不含税,元/年) |
中标供应商 数量 (家) |
合同 主体 |
||
1 |
配电设施设备维保服务 |
提供配电设备、设施的检修检查、维保服务 |
虹之彩 |
红金龙 |
总计 |
1家 |
武汉虹之彩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武汉红金龙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
219275 |
111850 |
331125 |
1.3采购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采购结果有效期及服务期为三个采购年度(合同生效时起算)。本项目签订总价合同,合同三年一签。
1.4质保期要求:不少于12月(以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5采购结果应用范围:本次采购结果应用于武汉虹之彩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武汉红金龙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1.6服务地点:武汉虹之彩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武汉红金龙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1.7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未被湖北中烟或科技园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的。
2.2特殊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承修、承试两个类别均达到五级或以上。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3. 其他事项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3.3其他: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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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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