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个人防护装备购置(头盔类)结余资金二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16
1.2项目名称: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个人防护装备购置(头盔类)结余资金二次采购项目。

1.3预算金额:418.1494万元。

1.4最高限价:418.1494万元;

注:分项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需求表中的最高限价单价。

1.5采购需求:采购个人防护装备一批,其中森林灭火防护头盔2686个,单价0.0829万元;水域救援头盔784个,单价0.06万元;抢险救援头盔1237个,单价0.12万元。

包段名称

采购品名

数量(个)

预算金额单价

(万元)

预算金额合计

(万元)

最高限价单价

(万元)

最高限价合计

(万元)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个人防护装备购置(头盔类)结余资金二次采购项目

森林灭火防护头盔

2686

0.0829

222.6694

0.0829

222.6694

水域救援头盔

784

0.06

47.04

0.06

47.04

抢险救援头盔

1237

0.12

148.44

0.12

148.44

合计

418.1494

 

418.1494

 

注:投标人必须对所投项目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1.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75日历天内交货。

注:投标人在此期限内自报最短合同履行期限,此要求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按废标处理。

1.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昆明、保山、丽江、普洱、大理、迪庆、版纳、安宁、南宁、贵阳)。

1.8质保期:森林灭火防护头盔和抢险救援头盔: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水域救援头盔:头盔整体3年免费维修。质保期从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在此期间如发现货物有质量问题,中标单位应在24小时内无条件免费更换货物。

1.9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质量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的原件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投标人自身情况提供以下①至④项任意一项:①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要有注册会计师统一监管平台所赋验证码,未赋码的需提供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近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如提供投标担保函的,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②若为新成立不满1年的公司,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证明文件;③事业单位提供财务报表;④自然人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的原件扫描件

(2)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款证明(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原件扫描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7、其他: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或资格审查阶段)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对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个人防护装备购置(头盔类)结余资金二次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4年12月16日17时00分至2024年12月24日17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