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E3
|
固定资产投资
项目代码
|
2412-370830-04-01-927355
|
招标项目名称
|
汶上县光明路北段等城区未硬化道路及裸露土地整治项目EPC
|
项目地点
|
该项目位于汶上县
|
招标内容
|
设计、采购、施工
|
招标范围
|
①设计内容(包括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专家咨询、按甲方要求进行的调整修改并达到施工图深度、二次深化设计 (如需要)、图纸审核、配合施工图预算编制、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批而进行的修改、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设计服务、配合施工单位竣工图的编制、施工期间驻现场及相关的各项后续服务等全部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承担全部设计内容的协调管理工作,配合各阶段的报批、评审、招标工作以及施工阶段(包括调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 的现场配合和服务工作。
②施工内容(包括不限于):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试验及验收、竣工图的编制、工程(项目)相关技术检验(检测)、移交及保修、售后等工作,对EPC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全面负责,提供竣工验收相关支持、配合和服务等工作。
|
招标项目规模
|
汶上县光明路北段等城区未硬化道路及裸露土地整治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总面积约13392.6平方米,包含3条道路铺装、安装路缘石、植物配置等项目。3条道路分别为:光明路北段;银星路全段;宝相寺路(五台山路-前周村)。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争取上级资金、政策性融资及县财政资金。
|
批复(备案)总投资额
|
369.5万元
|
项目估算额
|
369.5万元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须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等能力;
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记录结果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牵头人是施工单位,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若为重整企业参与投标,在符合相应资质、银行基本账户不被封停等相关要求前提下,须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和监管部门报送重整成功的民事裁定书原件。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4年12月16日—2025年1月7日09时00分
|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