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一体化散杂货生产操作系统大丰港区生产作业系统及移动APP开发和部署项目采购公告

2024-12-16

公告截止时间:2024-12-22 12:00:00

  一体化散杂货生产操作系统大丰港区生产作业系统及移动APP开发和部署项目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一体化散杂货生产操作系统大丰港区生产作业系统及移动APP开发和部署项目采购招标人为 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盐城港集团统一的一体化散杂货生产操作系统建设,本期建设集团一体化散杂货生产操作系统,并在大丰港区通用、散货码头散杂货作业区实施部署,提升散杂货码头生产作业效率与生产管理水平。系统整体采用集团化应用部署模式,平台化、模块化设计思路,搭建成熟的一体化散杂货生产操作基础平台。平台包含散杂货码头生产操作基础模块,根据不同港区的作业要求,配置不同的功能模块。系统覆盖通用散货、专业干散货、件杂货生产业务。对于特殊需求,可进行二次开发。集团化的应用部署,可向其它港区快速推广。

大丰港有4个作业区,分别是一号作业区粮食码头、一号作业区一期码头、一号作业区滚装码头、二号作业区通用码头、三号作业区二期码头、三号作业区大件码头、四号作业区石化码头,共18个作业泊位,从0.5万吨位到7万吨位,涵盖了集装箱、粮食、散杂货、件杂货、汽车、石油化工品等货物。其中散杂货作业范围可涵盖煤炭、矿石、木材、风电等各类大宗散杂货物。

本次对该项目  一体化散杂货生产操作系统大丰港区生产作业系统及移动APP开发和部署项目内容进行招标。建设工期为240日历天完成开发、集成、部署、试运行和初步验收,实际以建设单位总体计划和招标人上报建设单位批复的详细计划为准,本标段施工进度要服从招标人的项目总体进度计划。

质保服务期:自交工验收之日起,软件系统的免费维保期为36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并依法登记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经最新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投标人营业执照中营业范围包含以下内容:软件开发或技术开发等类似内容。

3.2 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健全,须提供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盖投标人财务章或公章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公司成立不足两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相关财务报告。

3.3 投标人业绩:近3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交通行业软件开发或集成类项目业绩,证明文件为合同首页、盖章页、合同金额页、关键内容页或业主提供的证明合同内容的证明材料、至少1张发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3.4 投标人需至少具备一项以下资质:

    软件企业

    CMMI3及以上认证

    ITSS认证

    近五年具备2项以上软件著作权

    3.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无失信记录、行政处罚记录及刑事犯罪。(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内与投标人相关的信用报告,网址为: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内以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诉讼当事人的刑事犯罪记录,并截图证明,网址为http://wenshu.court.gov.cn)。截图上方可用文字列明各检索项名称。“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若有)应说明相关情况。

    3.6 项目经理应至少具备高级职称证书或相当于高级资格的证书(软考高级证书、PMP证书等)。

    3.7 投标人应出具信用承诺书。

    3.8 投标人应出具书面声明:

    (1)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开发周期、付款条件、质保要求、保密、服务及违约等全部商务、技术要求;

    (2)证明投标人及其关联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不存在任何项目法律纠纷、重大客户投诉及重大债务;

    (4)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刑事犯罪、重大违法记录且没有在国内受过监管机构处罚;

    (5)近三年内无安全生产事故;

    (6)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的行为。

    3.9 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关联关系,如单位负责人或企业高管或股东为同一人或者投标人存在控股、上下级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等,不得以不同投标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存在直接关联关系,则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投标人资质不符合以上要求或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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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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