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监利市新沟镇2024年度城区道路清扫保洁与城乡垃圾清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16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303.9706 (万元)
6、最高限价: 303.9706 (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 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优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采取“信用承诺制”资格审查办法,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无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使用承诺函代替以下资格审核材料: (一)供应商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供应商承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供应商承诺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供应商承诺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供应商承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4年12月17日 至 2024年12月23日 ,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24: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