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巴东县太矶头大桥照明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2024-12-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东县太矶头大桥照明提升工程已由巴东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巴东县云利资产营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0%,招标人为巴东县云利资产营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巴东县太矶头
    建设规模:照明、管网、电气及附属工程。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中工程量清单里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1-16
  合同估算价:10503633.00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2017年2月1日后新办证换证的“三类人员”在“安管人员考核系统”中打印考核合格人员信息),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人近五年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的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3.6.1.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本项目投标人无以下情形:(1)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2)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劳动仲裁机构裁决或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3.6.2. 根据《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招投标领域推行“五减一强化”工作措施的通知》: (1)投标人无需提供本单位“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网站截图,改为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并留存查询截图,不符合“无失信或不良记录”等招标文件要求的,将直接作否决投标处理;(2)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证明材料,改为书面承诺;(3)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说明等相关财务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4)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5)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同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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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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