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2025年氮气置换及吹扫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1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2025年氮气置换及吹扫技术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长庆油田第十采油厂位于甘肃庆阳市,下辖厂机关及附属、5个作业区、1个伴生气大队、1个生产辅助单位。该单位的生产、生活区域分布在庆城县、华池县2个县境内。厂截止2025年共铺设集供气管网167条715km,配套压缩机46台,形成了以轻烃(混烃)装置为中心的伴生气综合利用系统,实现了伴生气高效集输、合理利用、减排增效。为了更好的开展2025年伴生气综合利用工作,根据国标GB50235-97和GB50236-98规范要求,需要引入氮气置换及氮气吹扫技术服务队伍对第十采油厂辖区内油田轻烃生产集气、供气管线开展氮气吹扫、置换等工作。计划投资:352.500万元(不含税)。开标时投标人数量须大于等于4家,否则不予开标。

2.2 招标范围:对第十采油厂辖区内油田轻烃生产集气、供气管线进行氮气吹扫、置换等技术服务业务。

2.3 服务地点:第十采油厂生产区域内。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5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不进行标段划分,需要3家服务商为采油十厂提供氮气置换及吹扫技术服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将按百分比形式确定中标单位的工作量,第一名占总工作量的40%、第二名占总工作量的30%、第三名占总工作量的30%。作业费用最终以核定的乙方完成工作量为准,投标人不得转包或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括危险货物运输。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类似氮气置换或吹扫作业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发票、发票查验截图,(查验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出之后至投标截止日期之间),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缺一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3.4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响应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盖公章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3.5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④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单位为本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1人、安全员1人(可兼职)、运输人员2人(可兼职)、中间岗岗位工人1人(可兼技术负责人)、操作岗岗位工人1人(可兼职),相关人员取得证书的种类、名称和数量见下表。投标人拟投入本次项目的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岗职工,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劳动合同、2024年下半年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须包含基本养老保险)。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开工前,配置人员必须全员持有有效的井控三证(井控培训合格证、HSE培训合格证、硫化氢培训合格证)等相关证件。

人员配备及持证要求表

序号

岗  位

数量

持证要求

备注

1

管理人员

项目负责人

1

以上人员需持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代号为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R2)、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投标人拟投入本次项目的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岗职工,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劳动合同、2024年下半年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须包含基本养老保险)

2

技术负责人

1

3

安全员

(可兼职)

1

4

操作人员

运输人员

(可兼职)

2

    驾驶员(可兼职):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其中从事液氮运输的人员还应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 押运员(可兼职):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

5

岗位工人

中间岗(可兼技术负责人)

1

以上人员需持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代号为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R2

6

操作岗(可兼职)

1

 

3.9设备要求:设施配置基本要求见下表

设施配置基本要求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最低配置

基本要求

备注

1

液氮运输罐车

1

    自有设备、运行正常,安全可靠; 液氮运输罐车每台车容积20方以上。
    附与资质匹配的自有设备照片、购置发票、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年审证明、保险及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的清晰扫描件(查询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出之后至投标截止日期之间); 具有检测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液氮槽车上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检验报告(有效期内)扫描件,并加盖本企业公章。

液氮气化撬车

1

自有设备、运行正常,安全可靠

    附与资质匹配的自有设备照片、购置发票、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年审证明、保险及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的清晰扫描件(查询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出之后至投标截止日期之间); 液氮气化撬出厂合格证或具有检测资质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本企业公章。

2

便携式四合一气体检测仪

2

检测合格

附设施照片、具有检测资质单位出具的在校验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本企业公章。

3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2

检测合格

附设施照片、具有检测资质单位出具的在校验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本企业公章。

4

压力表

2

检测合格

附设施照片、具有检测资质单位出具的在校验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本企业公章。

 

4. 招标文件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3日 完成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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