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中心医院社康中心配置艾灸排烟系统(重新采购第二次)采购公告
2024-12-171.项目编号:LHA
2.项目名称:龙华区中心医院社康中心配置艾灸排烟系统(重新采购第二次)
3.预算金额:498,800.00元
4.最高限价:498,800.00元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服务需求 |
备注 |
龙华区中心医院社康中心配置艾灸排烟系统(重新采购第二次) |
1 |
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00%
7.合同履行期限:分批次供货,每批次供货期为接招标人通知后10日内供货至工地现场指定地点,产品的附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技术文件和资料等应随产品一同交付。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证明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中标备查);其中会计、法律、造价咨询、保险、银行、电信等项目允许分支机构投标,但必须由总公司提供授权。
(2)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进口产品指通过海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即所谓进口产品是指制造过程均在国外,如果产品在国内组装,其中的零部件(包括核心部件)是进口产品,则应当视为非进口产品。
若所投产品为进口,则投标人必须提供由设备制造商或授权的中国总代理签署的合法有效的保修、维修承诺函 ;若所投产品为国产产品,则无需提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8日 09:00:00至2024年12月30日 09:30:00(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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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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