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电哈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全厂DCS机组监控系统网络安全加固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17一、 招标条件
新疆华电哈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全厂DCS机组监控系统网络安全加固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新疆华电哈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哈密伊州区西郊火石泉(哈密第二电厂)
2.2 项目规模:1x350MW+2x135MW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安防系统及配件-哈密热电全厂DCS机组监控系统网络安全加固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投标人须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证明。
8.投标人需提供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合同业绩至少2项,每项合同至少满足如下要求之一:
(1)电力系统网络安全防护项目的供货合同业绩。
(2)电力系统网络安全防护项目的服务合同业绩。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供货范围或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或供货期、联系方式、或其他可以证明业绩真实性的材料,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12-17 12:08到2024-12-23 17:00。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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