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气钢瓶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12-16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所属行业 |
预算金额 (元) |
最高限价(元) |
谈判保证金 |
1 |
液化石油气钢瓶采购项目 |
3000只 |
工业 |
410000 |
410000 |
8200 |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 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 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谈判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 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2、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说明: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7日 至 2024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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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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