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河南邮政互联网计算机恶意程序监测和预警通报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2024-12-17
1.招标条件
河南邮政互联网计算机恶意程序监测和预警通报服务已批准招标,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邮政互联网计算机恶意程序监测和预警通报服务(二次)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互联网计算机恶意程序监测和预警通报服务,服务范围包括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本部、直属单位及 18 个地市分公司的互联网联网终端,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 服务期限:两年。

2.4 服务质量:满足招标人要求。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3.2 投标人能够开展对基础信息网络、金融证券等重要信息系统、移动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增值电信企业等安全事件的自主监测,具备自主监测能力和许可;同时投标人具备对虚拟货币“挖矿”等进行监测、分析和通报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 投标人具备与国内外合作伙伴进行数据和信息共享,具备在全省范围开展网络安全漏洞搜集、通报和安全事件应急响应能力,能够协调处置跨境网络安全事件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相关互联网计算机恶意程序监测和预警通报等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6 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相关信息;
3.7 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河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品类或项目所属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8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10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4.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4.1凡有意参加的企业:请于2024 年 12 月 18 日09时00分至2024 年 12 月 24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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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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