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宝丰复烤厂照明节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年宝丰复烤厂照明节能改造项目,招标人为 天昌国际烟草有限公司宝丰复烤厂 ,资金来源中心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2024年宝丰复烤厂照明节能改造项目

2.2招标编号:          ZZM   

2.3项目概况: 现需对天昌国际烟草有限公司宝丰复烤厂办公照明区域276支节能灯管及打叶车间280套工矿专用防潮防尘LED灯具节能改造。

2.4交货地点:河南省宝丰县龙兴中路1号院内,天昌国际烟草有限公司宝丰复烤厂。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天昌国际烟草有限公司宝丰复烤厂办公照明区域276支节能灯管及打叶车间280套工矿专用防潮防尘LED灯具采购。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个标段。

2.7交 货 期:3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信誉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chinanpo.mca.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存在上述情形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主体包含: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

(2)投标人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行贿犯罪情况,自 2021 年 01月 01 日以来“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如果有)”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如果有)姓名进行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如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须同时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如果发现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3)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社会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受各种处罚和媒体曝光;无弄虚作假、串通舞弊、泄露秘密的行为;未在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公司及天昌国际烟草有限公司认定的不良行为禁止期限和行贿投标人禁止期限,提供书面声明函(按附件格式提供《书面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完整版,报告生成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报告不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等企业信息网站查询的股东及出资信息结果截图。若无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天眼查”等企业信息网站查询到相关信息的,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投标人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提供承诺函)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4  日,每日0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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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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