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热重分析仪与电磁参数高温测量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12-17项目编号:HZG
项目名称:热重分析仪与电磁参数高温测量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326,4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80日内到货,10日内安装调试交付使用.
采购包2:合同签订之日起80日内到货,10日内安装调试交付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热重分析仪与电磁参数高温测量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响应产品的制造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响应产品的制造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响应产品的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应提供响应产品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响应产品的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应提供响应产品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合同包2(热重分析仪与电磁参数高温测量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响应产品的制造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响应产品的制造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响应产品的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应提供响应产品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响应产品的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应提供响应产品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热重分析仪与电磁参数高温测量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7)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8)被授权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9)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担保函;(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或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13)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式样见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合同包2(热重分析仪与电磁参数高温测量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7)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8)被授权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9)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担保函;(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或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13)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式样见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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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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