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云计算贵州信息园B区2.1期机电配套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4-12-17

招标公告

云计算贵州信息园B区2.1期机电配套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计算贵州信息园B区2.1期机电配套工程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云计算贵州信息园开发建设运营部 ,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云计算贵州信息园开发建设运营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概况: 本项目为云计算贵州信息园B区2.1期机电配套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本次采用单项合同形式,本次招标预估采购金额:17410.32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为贵州信息园B2数据中心配套工程、B4动力中心配套配套工程EPC总承包采购项目,包含以下内容:(1)贵州信息园B4栋柴油发电机组工程、智能化运营系统工程、机房装修工程;(2)B2数据中心高低压变配电工程、空调主机系统(含配电、群控)工程、机房空调末端工程、不间断电源系统工程、机柜配套工程、智能化运营系统工程、机房装修工程、液冷配套工程及其它配套工程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2.1计划工期:接招标人通知开工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招标人整体初验合格(含设计、设备到货、安装、调试、施工等)。

2.2.2 工程地点:贵州省贵安新区黔中大道中国电信云计算贵州信息园 。

2.2.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2.4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

2.4 本项目设置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如下。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序号

报价项目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

1

设计费用不含税折扣系数

100%

2

乙供设备、材料(乙供主设备、配套设备、材料)费用不含税报价

乙供主设备

83457983.01元

乙供配套设备、材料

22809486.88元

3

施工费用(含整体施工安装、调测、交付、验收及其他相关费用)不含税折扣系数

1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备有效期内的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①建筑行业和②通信行业设计资质:

①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

②通信行业: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

(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同专业、同等级及以上资质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同专业、同等级及以上资质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下人员具备有效期内的资质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项目经理1人,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具备有效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且承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设计负责人1人:具备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④施工负责人1人,具备有效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承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⑤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⑥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特种作业人员不少于6人,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电工证3人、登高证(高处作业操作证)3人。(注:一人持多证按一个证书计算)。

 备注:以上①-⑤人员不得复用,须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及相关证书扫描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6月(含6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

(5)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格式自拟)。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工程造价(含工程量清单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近2年(投标截止时间前24个月)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依据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认定结论确认);

(19)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3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资格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应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不得存在按照《中国电信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及处理结果,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材料、工程设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3.4 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等)资格要求:无。

3.5 评价检测:无。

3.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8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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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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