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王峰煤矿智能化第二批次设备购置二标段:智能矿灯及虹膜融合系统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陕西陕煤韩城矿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王峰煤矿智能化第二批次设备购置二标段:智能矿灯及虹膜融合系统采购(招标编号:0866-24B2SXQY1115)
2、项目概况:王峰煤矿联合建筑矿灯房已完成主体建设,根据矿井建设标准及规划,本项目建设围绕智能矿灯及虹膜融合系统建设。系统主要为规范王峰煤矿人员考勤,加强对人员的管理,建立一套完整的唯一性考勤、酒精检测等一体化功能的考勤管理系统。本次建设系统在联建楼按照指定位置部署15组1500个虹膜矿灯柜,包含相应的1500个矿灯;在井口部署闸机系统及井口智慧大屏;
智能矿灯柜、唯一性考勤、酒精检测等一体化功能的虹膜考勤管理系统主要实现实现矿灯存取信息查看、唯一性识别考勤等入井安全管理,能够实现人员身份精准识别和入井前的综合检测,彻底杜绝伪造、替工、醉酒上岗、着装不规范和未带齐装备入井等不良现象,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政策,实现地面、井下作业人员的全流程管控与精准考勤,使监管形成闭环。
3、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设计、供货、检验、试验、包装、运输、项目现场交货、维修安装专用工具、必要的附件、备品备件(更换件)、随机资料
、技术资料、安装、调试、人员培训与服务、完成性能考核、验收、质量保修、售后服务等。
4、交货地点:陕西省韩城市王峰煤矿项目现场。
5、交货期(含安装):合同签订生效后60日历天。
6、质保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均有效)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或提供有效的近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各年财务审计报告。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3份类似项目供货业绩,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合同文件需体现:合同首页、工作范围、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盖章签字页,可提供技术协议补充合同内容,有效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信誉要求(下列要求均由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投标人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4)投标人未被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
3.5、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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