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线反射器高功率微波专项试验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4-12-171.项目名称:天线反射器高功率微波专项试验
2.项目编号:2024-
3.项目概况:天线反射器高功率微波专项试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国内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地区)。
2.候选供应商应为以下主体之一:1)国有企业;2)事业单位;3)军队单位;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入股企业。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财务资金状况良好,具有与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资金规模,满足科研/生产任务需求。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①未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②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④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⑤未被军委后勤保障部、装备发展部列入“采购活动违规供应商名单”、“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或不在相应限制措施的处罚期内。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7.投标单位应承诺以下要求:近三年(截止评标当日)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企业信用等级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评标当日银行账号未冻结。
8.投标单位应承诺以下要求:质量体系运行有效,近三年(截止开标当日)内装备科研、生产无重大质量问题。
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规分包;不接受代理。
(二)特定资格条件:
1.通过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认证,证书有效。
2.通过国军标(GJB)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
本项目不收取报名费用。
四、领取文件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12月24日(08:3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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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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