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渤海钻探2025-2027年目视化标识牌加工定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1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根据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钻探公司)目视化管理和属地管理要求,结合所属各单位办公区域及施工作业现场需求,设计并制作相应的目视化标牌。材质包括各式反光膜、PVC板、铝板、不锈钢板等。

根据渤海钻探工程公司各单位目视化标识牌定制工作量及新修订的标准化现场管理要求,预计2025- 2027年三年目视化标识牌加工定制费用 2760万元(不含税)。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优选具备标牌、标识设计及加工制作能力的服务商进行服务。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最高投标

限价(不含税,元)

估算金额

(不含税,万元)

中标人

数量

A标:大港片区目视化标识牌加工定制服务

大港片区所属各单位(包括油气合作开发分公司)

详见采购需求计划表

1351

2

B标:华北片区目视化标识牌加工定制服务

华北片区所属各单位(包括四川页岩气项目管理部、巴彦石油工程分公司)

详见采购需求计划表

1114

2

C标:新疆片区目视化标识牌加工定制服务

塔里木钻井分公司、其他单位新疆项目部

详见采购需求计划表

295

2

合计

2760

6

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不定量招标,招标人不承诺工作量,中标人不得以未执行或未完全执行项目预估的工作量而要求招标人赔偿,投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最终结算以实际验收工作量为准。

各单位加工定制目视化标识牌预计工作量分布如下:

标段

名称

预计2025-2027年(三年)费用(万元:不含税)

中标人数量

A标:

第一钻井工程分公司

第三钻井工程分公司

井下技术服务分公司

定向井技术服务分公司

第二固井分公司

第一录井分公司

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分公司

泥浆技术服务分公司

工程技术研究院

职工教育培训分公司

东部井控应急救援响应中心

油气合作开发分公司

合计

2

245

205

360

70

70

75

125

26

55

24

6

90

1351

标段

名称

预计2025-2027年(三年)费用(万元:不含税)

中标人

数量

B标:

第二钻井工程分公司

第四钻井工程分公司

井下作业分公司

第一固井分公司

第二录井分公司

四川页岩气项目管理部

巴彦石油工程分公司

合计

2

275

235

320

70

75

85

54

1114

标段

名称

预计2025-2027年(三年)费用(万元:不含税)

中标人

数量

C标:

塔里木钻井分公司

第二钻井工程分公司新疆项目

第三钻井工程分公司新疆项目

井下作业分公司新疆项目

定向井技术服务分公司新疆项目

第一固井分公司新疆项目

第一录井分公司新疆项目

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分公司新疆项目

泥浆技术服务分公司新疆项目

工程技术研究院新疆项目

合计

2

130

15

75

20

8

8

15

12

6

6

295

2、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3、供货方式、地点及期限:

标段

供货方式

供货地点

供货期限

A标

中标人配送

大港片区所属各单位施工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天津大港、华北冀东、东北、海南、青海、长庆、四川、内蒙古等地区。

订做需求确定后最迟15天内交付(青海地区20天内)。

B标

中标人配送

华北片区所属各单位施工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华北冀中、冀东、四川、长庆、青海地区、河南、内蒙古等地区。

订做需求确定后最迟15天内交付(青海地区20天内)。

C标

中标人配送

新疆全境。

订做需求确定后最迟15天内交付。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7年 12 月 31 日止。

5、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6、验收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2、具有提供本项目标识牌加工制作加工场所、基本设备、人员和保障该项目服务的能力:

(1)加工场所基本要求:

具有固定的加工制作场所。

所需提供证明材料:厂房照片、产权证复印件。(租赁场所须另附租赁协议,租赁期限涵盖本项目执行期限,且协议起始日期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发布当日)

(2)设备基本要求:

拟派本项目制作不锈钢/铁框架专用设备:切割机、剪板机、氩弧焊机、电焊机,至少各1台(套)。

(软性、刚性)表面喷涂、打印专用设备:UV打印机(软性)、UV平板打印机(刚性材质)、覆膜机,至少各1台。

刚性材质表面刻字专用设备:雕刻机至少1台。

所需提供证明材料:设备清单、发票、照片、设备铭牌。

投标人可以同时投多个标段,但各标段的设备不能重复出现。如果投标人在各标段中提供了完全相同或部分相同的设备,则优先对投标人排名靠前的标段进行授标,其他标段不再授标。

(3)人员基本要求:

拟派本项目 项目负责人1 人 、图文设计人员3人、加工制4人、质量检测分装人员2人。

所需提供证明材料:人员清单、身份证、社保证明(社保缴纳起缴日期至少包含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及前一个月)。

3、提供本项目拟投入使用材料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具备CMA认证标志,报告批准(签发)日期2024年1月1日以后),检测报告至少包括:304不锈钢检测报告(铬Cr含量17.5%~20%;镍Ni含量8%~11%);一类工程级反光膜检测报告(至少包含对光度性能、色度性能、耐高温性能、耐盐腐蚀性能等的检测结果)。

4、提供本项目采购需求计划表中序号第3项全部材料样品、制作方案和设计效果图;第18项成品样品(图文以“当心触电”30*40cm为例,UV喷涂工艺)。

5、提供投标人履约承诺书。

6、投标人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①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②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7、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被招标人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此项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在相应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4-12-18 08:00:00 至 2024-12-23 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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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