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技师学院教学楼等建筑加固维修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2024-12-172.1项目地点:泰州市海陵区。龙轩路道路北侧,九龙路道路南侧,龙园路道路东侧,中嘉路道路西侧。
2.2工程规模: 本次共计改造楼栋3栋楼,分别为实训楼、食堂、会体中心,另包含校园内除单体建筑物外整体消防升级改造。实训楼建筑面积约为15000平方米;食堂建筑面积约为7200平方米;会体中心建筑面积约为1500平方米。主要对结构加固、内部装饰恢复、外立面装饰改造、消防改造、电气改造、给排水改造、暖通恢复及校园消防改造等。
2.3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A3212011886000077001001 |
泰州技师学院教学楼等建筑加固维修改造工程设计 |
方案设计(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套服务等 |
174.0 |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建筑?建筑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建筑专业资质?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含)以上或者[注册一级建筑师](含)以上 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以下各专业须拟派 1 名专业负责人,拟派的各专业负责人要求如下(各专业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也不得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1)建筑专业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结构专业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3)电气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
(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5)暖通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资格;
(6)造价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3.5?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4年5月-2024年10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证明。
3.6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指:/;
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投资总额在4500万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包括工业厂房、仓库、住宅、单独地下室)工程设计项目(设计范围包含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有效期自2019年1 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指: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类似项目。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项目,不予认可。
3.7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7、3.8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9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17时00分至2024年12月23日17时00分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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