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沪渝蓉高铁武汉至宜昌段宜昌北站站房及相关工程WYZF-3标段环氧自流平劳务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2024-12-18
招标人 |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湖北省宜昌市 |
工程项目名称 |
工程项目名称 新建沪渝蓉高铁武汉至宜昌段宜昌北站站房及相关工程WYZF-3标段 |
分包工程名称 |
环氧自流平劳务分包工程 |
施工地点 |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龙泉镇 |
工作内容 |
1、劳务分包内容: (1)完成4~5厚环氧砂浆自流平面层; (2)清理基层、面层铺设及磨光、养护;砂浆找平、细石混凝土找坡等; (3)材料的调运、水平和垂直运输; (4)人工拌制混凝土或人工调运砂浆;混凝土浇捣前泵管的安装及拆除;混凝土或砂浆的浇捣、模板支设;面层的找平、找坡、抹面、压实、压光等;配合踢脚线的敷设; (5)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养护完成后现场清理及成品保护; (6)并经验收合格的施工、竣工、交付、修补其任何缺陷及完成资料归档的全部过程。 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与环氧自流平劳务分包工程相关的所有工作,投标人必须无条件完成招标人要求的相关派工任务。 2、安全文明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施工期间按照招标人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扬尘控制及治理措施,洒水清扫和雾化降尘措施,投标人自行提供电焊时的除烟、除尘设备并承担相关费用,若需招标人提供相关内容,则费用在过程结算中1.3倍扣除; (2)投标人需投入现场文明施工专职人员人数5名(不限于配合检查无条件增设人员),专职文明施工人员可由项目部管理人员统一调配管理。施工区域内、工程出入口及场内外道路,须安排专人进行清理;因投标人引起的卫生清扫、洒水、垃圾清运、包括政府部门、招标人公司各部门及业主检查时临时性的卫生清扫工作及费用;若投标人不能满足招标人现场文明施工的要求,招标人有权安排其他人员实施,所发生的费用按照招标人提供实际用工数量乘以400元/工日计取,在投标人结算中直接扣除; (3)施工期间的产生的施工垃圾由投标人组织清理运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统一消纳(能源站后垃圾处理场),相关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若投标人无法完成,招标人按照产生的相关费用1.3倍在过程结算中扣除; (4)施工现场管理及现场、个人的安全防护,符合工程标准化管理的要求实施的各项工作,施工人员从生活区进入施工作业区期间的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派专人进行管理。进场、出场人员每天统计,报项目部安全环保部备案; (5)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环境保护工作,噪声、扬尘等环境污染的控制及治理措施费; (6)投标人施工期间动用大型机械(如吊车等)必须有看护员看护,且必须一机一人,必须提供施工机械的年检合格证及驾驶人员操作证; (7)对施工区域内安全防护、防火等的巡视、检查用工;施工现场的消防、监护措施; (8)完工清理工作及完工后修复其任何缺陷的工作; (9)为达到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标准而采取的各种成品保护措施; (10)信号指挥及指挥通讯设施、电焊、机械、操作、维修及保养,现场及个人的安全防护,测量放线和配合试验用工。施工人员从生活区进入施工作业区期间的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派专人进行管理。进场、出场人员每天统计。报项目部安质部备案; (11)对施工区域内安全防护、防火等的巡视、检查用工及材料,投标人负责提供接火盆、防火布、灭火器、水平安全网、安全绳等与安全有关的一切材料。 (12)为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所需的日常清扫、洒水、垃圾清运、积水抽清、扫除(水泵及其他相关材料设备投标人自行提供)、材料堆码(按招标人要求)、围护、材料的苫盖(采用防火布、达到防火要求)及下垫以及为迎接上级检查所需的现场多次整理清扫费、窝工停工费。若投标人不能满足招标人现场文明施工的要求,招标人有权安排其他人员实施,所发生的费用在投标人结算中进行2倍扣除。 (13)施工现场管理和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安全防护费用(含安全防护用品购置费);其中:安全帽,防护马甲,三级箱均由招标人统一采购,费用在投标人结算中扣除。 (14)投标人负责承包范围内及招标人指定的卫生责任区的现场清理、卫生清扫、垃圾清运、材料堆码(招标人制定码放标准,投标人执行),投标人进场后需对施工范围内的场地自行打扫,清除先前的占用者或其他单位可能遗留在现场的任何垃圾,竣工清理工作以及施工后期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或操作不当引起的修复缺陷、返工等工作,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明确现场临时道路,对于一切安全文明施工的基本要求,投标人按要求配置。 (15)施工现场管理及安全生产所需的安全防护、保护环境、文明生产、日常卫生清理、施工所需的证件手续、管理费、劳动保险、有关规定的现场经费及其他各种费用。 (16)投标人须遵守政府及相关部门对交通、施工噪音、排水、环卫等管理规定,执行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城市管理的条例和规定,以及招标人、监理的有关规定,达到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且负责相关政府部门按规定收取的费用,因违反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所造成的处罚及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
拟开工日期 |
2025年1月12日 |
拟完工日期 |
2025年9月30日 |
资金来源 |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和国内银行贷款,资本金占50%,国内银行贷款占50%。 |
预算金额 |
含税控制价:196699.84元 |
发布日期 |
2024年12月18日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4年12月28日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