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县支公司宣传资料设计印制服务及广告制作发布服务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2024-12-1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县支公司宣传资料设计印制服务及广告制作发布服务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包一:宣传资料设计及印制服务(宣传彩页0.6元/张、宣传海报15元/张、宣传折页1元/张、展架150元/个);包二: 广告制作发布服务(电梯广告200元/块/月、道闸广告2000元/块/月)

最高限价:包一: 宣传资料设计及印制服务(宣传彩页0.6元/张、宣传海报15元/张、宣传折页1元/张、展架150元/个);包二: 广告制作发布服务(电梯广告200元/块/月、道闸广告2000元/块/月)

采购需求:征集包一拟公开招标征集供应商4家(宣传资料设计及印制服务),征集包二拟公开招标征集供应商2家(广告制作发布服务)。(具体服务要求详见征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1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二)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三)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供应商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以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4.4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4.5本项目为中小企业整体预留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比例为100%,各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关联关系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六)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黑名单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七)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一印刷和出版服务供应商必须具有行政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2024-12-19至2024-12-25,每天上午09:00至11:59,下午14:30至18:00,逾期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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