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供热期运行维护(三标段)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2-181.1 项目编号:ZB(JL)
1.2 项目名称: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供热期运行维护(三标段)二次;
1.3 采购需求: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东泰供热公司、新发供热公司、西安供热公司供热期运行维护,主要包括:
(1)换热站及其热力设备的运行和维护、热力调节、设备消缺、应急抢修工作。
(2)供热官网供热系统的运行和维护、管网调节、消缺及抢修工作。
(3)公共采暖系统的运行维护、消缺、抢修工作,包括用户断管及恢复供热。
(4)用户不热处理及跑冒滴漏工作。
(5)入户测温以及服务工作。
1.4服务地点: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东泰供热公司、新发供热公司、西安供热公司;
1.5最高限价:2.91元/每户/月(项目预计总价约117.6万元);
1.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2025年1月1日-2025年4月30日;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三标段: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有施工劳务资质或劳务派遣许可证或供热经营许可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3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供热、供水、燃气等类似运行维护业绩;
2.4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1-2023)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3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在2023年之后成立的,无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
2.5近半年内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
2.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8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详见财库[2016]125号);
2.9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2.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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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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