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改善办学保障条件-部分校舍防水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2-18
项目名称:改善办学保障条件-部分校舍防水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0.4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750.44878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改善办学保障条件-部分校舍防水改造

 

 

采购范围

 

 

完成改善办学保障条件-部分校舍防水改造,人文楼、锅炉房、浴室、后勤楼、图书馆、翔宇楼屋面防水拆除及新做防水屋面、落水口,原有避雷系统拆除新做避雷网、引下线,3号学生公寓、5号学生公寓、明德楼屋面防水、屋面瓦保护性拆除及新做防水、保温及屋面挂瓦,明德楼山墙新做外墙涂料、博缝板拆除及制作安装,3号学生公寓、5号学生公寓、明德楼新做金属檐沟、挡篦和金属网,新做UPVC雨水管,楼宇周边绿化草坪修复等图纸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项目所在地

 

 

(登录后查看)

 

 

工期

 

 

计划工期73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等级

 

 

达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项下工作内容全部完成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项目经理: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拟派项目经理无在施承诺;

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有效的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证明文件(仅外省市来京施工的建筑企业需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12-18至2024-12-25,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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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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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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