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莆田江口机动车驾驶培训场地项目招商招商公告

2024-12-18

一、合作标的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莆田江口机动车驾驶培训场地项目招商

1.2.项目编号:GSZ

1.3.标的基本情况:

合同包号

标的名称

标的面积(㎡)

招商底价(元)

(首年保底管理费)

项目提成

1

莆田江口机动车驾驶培训场地项目招商

12740.58

(以实地勘测为准)

200000

每位学员100元,不足年提成费保底金额的,按年提成费保底金额收取。(保底金额详见第1.8条)

备注:本项目合作方须按“固定保底管理费+项目提成”方式向发包方支付项目收益。

1.4.标的现状:标的场地位于宗地位于莆炎高速江口收费站出口外广场右侧,招商标的占地面积约19.13亩(12740.58平方米,以实地勘测为准),现处于闲置状态。

1.5.用途范围:机动车驾驶培训场地。禁止合作方在项目范围内容提供机动车驾驶培训场地以外的服务。机动车驾驶培训场地以外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充换电、加油加气、餐饮、零售等业态)需由发包方进行规划、经营。

1.6招商底价(首年保底管理费):人民币200000元(含税)。

1.7保底管理费递增方式:第三年递增5%。

1.8项目提成:提成费按每位学员100元提取,不足年提成费保底金额的,按年提成费保底金额收取。首年年提成费保底金额7万元;第二年年提成费保底金额8万元;第三年开始至合同结束,每年提成费保底金额为9.36万元。若实际提成费用低于当年约定金额,则也以当年约定金额作为最终结算数据,否则将视为合作方违约,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合作方违约责任。若实际提成费用高于当年约定金额,则按实际提成金额作为结算数据。

1.9.合作期限:5年(含2个月免租期,免租期只按比例减免首年保底管理费,项目提成费用无减免)。

1.10.合作金支付方式:

(1)保底管理费:管理费每半年支付一次,合作方应在每个承包季度起始之日前15个自然日内向发包方支付该季度保底管理费,发包方在收到合作方支付款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发票。承包年度系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按12个月计算。

(2)项目提成:每六个月为一个计付周期,提成费用在每一个计付周期结束后15个自然日内付清。

二、竞价人(合作方)资格条件及要求

2.1.竞价人(合作方)基本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近2年内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应提供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公示的“企业信用信息”之“基础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网页截图));

(3)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提供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综合查询被执行人-全国法院”查询的信息(网页截图));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贪污贿赂罪”犯罪记录(应提供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贪污贿赂罪犯罪记录,即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不得转让;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存在资产关联关系的单位,不得在本次招商活动中同时提交竞价申请。

2.2.禁止条件

竞价人(合作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竞价申请无效:

(1)在福建省高速集团经营开发合同及信用考核管理系统中被列入黑名单的。

(2)与省高速系统有未解决的经济纠纷的。

三、竞价方式:采用网络竞价,最高价中选。

四、竞价人报名

4.1.报名时间(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4年12月18日至2025年1月9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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