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2024年温暖工程供热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24-12-18宁城县2024年温暖工程供热改造项目已由宁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发改审批字【2024】40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宁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申请自治区一般债券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宁城县2024年温暖工程供热改造项目。
2.2 建设地点:赤峰市宁城县。
2.3 本项目计划投资额:25155348.00元。
2.4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改造15个老旧小区,建成年限为1997—2008年。改造小区包括契丹小区、宁安小区、粮库家属楼、远达商住、锦绣花园(一)期、明达小区、温馨佳苑、华鑫小区、农发行住宅、农行住宅、农贸市场、金宇城C区、和谐小区、汽贸城、清华园(一)期。改造小区院内供热管网31575.2米,改造居民楼内供热立管18640.7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 项目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标注的全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以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
2.6 计划工期:180日历日。
2.7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3.3.1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单位。
3.3.2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满足本项目施工需要。
3.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与投标。
3.7 投标企业最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无串通投标、违法分包等不良记录截图或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4、招标文件获取请于2024年12月19日08时30分至2024年12月25日17时30分……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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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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