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铸造中心电动平板车招标公告
2024-12-18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拟购买一台100T电动平板车、七台75T电动平板车和两台30T电动平板车设备、一台10吨KPX电动平板车。
2.2交货地点:中国宜昌市宜昌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甲方指定地点。
2.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设备供应单位应对设备配置、设备技术参数选择、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验收、工程质量、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工作全部负责。
内容及数量:
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00吨KPX电动平板车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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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吨KPX电动平板车 |
7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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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吨KPX电动平板车 |
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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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吨KPX电动平板车 |
1台 |
2.4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须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近5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承重100吨及以上电动平板车销售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相应业绩的合同协议书等关键页,需能够体现业绩主要内容、签订时间等关键信息。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近2年的施工中未发生过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2)单位及单位实控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 |
联合体投标。 |
3.7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拟投标产品在本项目的授权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12 月18 日17 时00 分00 秒至2024 年12 月24 日17时00 分00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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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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