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有限湛江-乌石17-2∕23-5油田群联合开发工程项目5G无线通讯系统建设服务招标公告

2024-12-18
标段信息

1. 有限湛江-乌石17-2∕23-5油田群联合开发工程项目5G无线通讯系统建设服务 标段

标段(包)编号:24-CNCCC-FW-GK-8462/01

发标日期:2024年12月18日
主要技术规格:1、投标人应在投标阶段提供一个5G无线通讯系统建设模式确认函(确认函须盖章),投标人应明确确认提供的5G无线通讯系统建设服务是租赁服务的建设模式。2、实现企业5G独立专网,数据不出乌石终端厂区和乌石17-2 WHPA平台。所有5G设备软硬件部署在企业内部,实现用户数据不出终端厂区和乌石17-2 WHPA平台,业务安全隔离。专网用户面和控制面部署到厂区内,实现与外部5G公网完全隔离。3、网络覆盖:要求覆盖整个乌石17-2 WHPA平台室外区域、平台主要电气房间以及整个乌石终端范围内的室外所有区域和终端部分室内区域。(1)乌石终端5G覆盖范围包括终端范围内的室外所有区域和终端部分室内区域详见DD-REQ-GEN-CO-1010 5G无线通讯系统建设服务请购书4.2关键技术要求第4)条所列区域,实现信号无死角;(2)乌石17-2 WHPA平台5G覆盖范围详见DD-REQ-GEN-CO-1010 5G无线通讯系统建设服务请购书4.2关键技术要求第4)条所列区域,实现信号无死角。4、防爆、防护要求:乌石17-2 WHPA平台爆炸危险区域和乌石终端厂区爆炸危险区域部署的设备、产品应满足防爆要求,部署在乌石终端厂区的防爆设备、防爆产品适合在室外爆炸危险环境为II区B类并且温升组别为T4的条件下使用,部署在乌石17-2 WHPA平台的防爆设备、防爆产品适合在室外爆炸危险环境为CLASS I , ZONE 2 GROUP II A T4的条件下使用。在5G无线通讯系统现场安装调试前须提供防爆设备、防爆产品对应的国家指定防爆检验机构颁发的防爆合格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室外产品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5、5G核心网网络容量:支持最大1000用户连接,支持≥10 Gbps 的上行和下行吞吐量,不小于10Gbps基础转发能力等。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供应商为整个项目应提供5G无线通讯系统租赁服务建设模式,供应商按照租赁服务的建设模式在乌石终端和乌石17-2WHPA平台建成并投用5G无线通讯系统后(以完成5G无线通讯系统安装及调试、提交相关试验报告,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供应商还应为乌石终端和乌石17-2 WHPA平台提供5G无线通讯系统5年的租赁服务。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提供相关设备(5G核心网、传输单元、基带单元、射频单元、信号补盲设备、网络安全设备、线缆等)及安装、线缆敷设、接线和调试服务,为终端厂内和乌石17-2WHPA平台提供所需的无线信号覆盖与核心网络数据交换,5G无线通讯系统可提供支持巡检机器人5G无线网络通讯,同时为未来智能安防设备、智能巡检、手持无线终端设备、人员定位等智能化设备设施预留好接口;要求5G无线通讯系统核心网以及乌石终端的5G专网无线基站建设在乌石终端,在乌石17-2 WHPA平台建设1套企业5G专网无线基站,无线信号能够覆盖乌石终端厂区和乌石17-2 WHPA平台主要生产区域,实现设备之间高速可靠的通讯;针对终端厂区和平台提供相关的勘察、无线规划、优化服务,规划部署基站等设备,实现厂区信号高质量覆盖,5G无线通讯系统应在乌石17-2/23-5油田(乌石17-2 WHPA平台和乌石终端)内独立部署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3.1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上级公司取得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对投标人有效),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应提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给投标人或投标人上级集团公司的关于5G通信系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的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如不能提供上述许可证的应当根据关于5G通信系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中特别规定事项(内容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转让无线电频率。确需转让或与其他单位共同使用该频段无线电频率的,应提交双方转让协议或共同使用协议,报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的相关文件并在投标阶段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投标人上级集团公司和投标人上级集团公司的下属各分公司、各子公司只能由一家单位代表参与本项目投标。 3.2业绩要求(开标时,业绩信息需在公开阶段公开): 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5G建设项目服务验收业绩;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字和盖章页、服务名称、相关技术要求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至少1个已完工的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提供的订单需满足前述业绩的要求)。同一个年度协议合同提供1个及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12月18日 至 2024年12月23日

招标文件价格: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 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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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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