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闽侯县新闻中心2025年报纸印刷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12-1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闽侯县新闻中心2025年报纸印刷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标的名称

数量

采购包最高限价

谈判保证金

所属行业

1

闽侯县新闻中心2025年报纸印刷采购项目

1项

130000

0

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经采购人确认,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⑤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二)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三)供应商须具备有关部门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9日  至 2024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15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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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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