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疆油田公司取力发电机组(透平膨胀机)二次招标公告

2024-12-18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已按照新疆油田招标管理及物资采购相关规定、流程获得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范围

标包号

序号

物料组

物资名称及规格型号

质量要求

数量

计量

单位

单价(最高限价)元

总价(最高限价)元

交货期

交货

地点

质保期

1

28069905

取力发电机组(透平膨胀机)(白图计划)

按《取力发电机组(透平膨胀机)技术规格书》执行

1

9547589.00

9547589.00

接中标通知书之日起8个月交货。

新疆油田公司油气储运公司施工现场

设备投产之日起24个月

总计:

1

   

9547589.00

     

合计 最高投标总价:9547589.00元。

备注:

1.本次招标设置了最高投标限价单价及总价,价格构成,即包含:货款(净价)、13%增值税、包装费、货到施工现场的运费等费用,免费指导现场安装、调试及培训。

2.超过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分项单价或总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潜在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制造商。

2.2. 潜在投标人或配套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业管道安装GC1级)”。不具有上述资质的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取得。

2.3. 潜在投标人参与社会化公开招标时必须满足以下两条要求之一。

2.3.1 潜在投标人为中石油库内供应商,且准入产品与招标产品一致的状态须为正常,如果(物资分类码:28069905)状态是暂停交易视为废标。

2.3.2中标供应商不具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准入资质(物资分类码:28069905)的,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办理,因自身原因未能获得准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按本次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重新选出中标供应商。

2.4.潜在投标人(2019年至今)(以开标截止日计算)须具有与标的物相同(透平膨胀机)产品的销售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含透平膨胀机即可作为有效销售业绩)。

2.5. 潜在投标人(2021年至今)(以开标截止日计算)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截图放入投标文件中;未被“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截图放入投标文件中。

2.6.潜在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2021年至今)(以开标截止时间计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没有出现行贿犯罪的。须截图放入投标文件中。

2.7.潜在投标人“招标查询失信信息公告。必须书面如实告知是否有失信分,分值几分,放入投标文件中。

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规定,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2.8.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每一个标包只允许一家参加投标;

2.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取力发电机组(透平膨胀机组)的主体设备(透平膨胀机)须为投标人自主设计、制造。(提供制造商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

2.12.开标当日未被列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三商黑名单中, 投标人必须书面告知放入投标文件中,未书面告知否决其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购买时间: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3日23时59分止。

3.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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