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勉县金泉镇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厂环保检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2-1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4,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勉县金泉镇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厂环保检测):
合同包预算金额:154,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4,8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154800 | 1(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154,800.00 | 154,8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1+1”模式。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各项工作满足采购人要求,经采购人同意再续签一年协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勉县金泉镇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厂环保检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2.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10号);
(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8)《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勉县金泉镇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厂环保检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资质认定证书;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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