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发展研究中心广告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2-18
2. 项目名称: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发展研究中心广告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3. 采购内容:

采购包

采购内容

数量

采购预算

互联网媒介广告监测服务

1项

人民币60.00万元

传统媒体及户外媒介广告监测服务

1项

人民币22.50万元

(1)详细技术要求请参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

(2)本项目共分两个采购包,响应供应商可对其中一个或两个采购包进行响应,兼投兼中。采购包为最小响应单位,合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对采购包内所有采购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采购包内部分货物和服务进行响应报价。

(3)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政策等。

(4)其他: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承接服务的企业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1)以评审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已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 12月18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5 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