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XX系列发动机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三期)—加工中心功能恢复,数量:1批,详见第八章。
主要技术要求:包含:原EA三期缸盖COMAU加工中心、原EA三期缸体线MAG加工中心、试制车间缸体线MAG加工中心以及机加三车间友佳、GROB和东风加工中心。详细内容见第八章。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到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XX系列发动机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三期)—加工中心功能恢复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重庆市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柯马加工中心功能恢复 |
2台 |
完成柯马机床设备功能恢复 |
备件数量和型号见附件1 |
2 |
MAG加工中心功能恢复 |
2台 |
完成MAG机床设备功能恢复 |
备件数量和型号见附件2 |
3 |
友佳加工中心功能恢复 |
2台 |
完成友佳机床设备功能恢复 |
备件数量和型号见附件3 |
4 |
GROB加工中心功能恢复 |
1套 |
完成格劳博机床设备功能恢复 |
备件数量和型号见附件4 |
5 |
东风加工中心功能恢复 |
1套 |
完成东风机床设备功能恢复 |
备件数量和型号见附件5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3.3规定),投标人除按照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3.3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外,还需要提供如下文件:
(1)投标人必须是响应招标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关境内投标人须提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关境外投标人须提供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2)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不接受选择性报价或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3)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4)本项目不接受“三无”供应商参加投标(“三无”供应商是指无实缴注册资本、无参保人员、无生产经营场所等无生产加工能力的“空壳”供应商)。
(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6)业绩:
近五年内(以公告发布年月为准),有独立承担并验收交付的汽车发动机主机工厂(指有发动机装配生产的工厂)机加加工中心机床交钥匙工程(新建或改造或精度恢复)项目2个(其中至少1个项目机床数量≥10台)及以上的业绩。投标时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含独立的业绩项目有效合同复印件、技术协议关键页复印件(有签字主体,能反应业绩项目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内容、数量、参数等相关页),同时提供以上所述业绩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有效的终验收报告或验收单等能够反映项目己验收合格的资料),原件备查。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4-12-19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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