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东华电坪石发电有限公司职工食堂物资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19

一、   招标条件

广东华电坪石发电有限公司职工食堂物资配送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广东华电坪石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市坪石镇。

2.2项目规模:2×30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年。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1)日常生活用品-广东华电坪石发电有限公司职工食堂物资配送标段(CHDTDZ041/18-QT-17401):为广东华电坪石发电有限公司食堂配送物资,公司正式职工(就餐人员)共计336人(含乐昌九峰8人左右、曲江樟市7人左右),食堂全面负责全体职工的日常餐饮供应工作。现通过本项目确定一家中标供应商,为广东华电坪石发电有限公司食堂(含乐昌九峰、曲江樟市)提供物资及其配送服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日常生活用品-广东华电坪石发电有限公司职工食堂物资配送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9.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须至少具有2项单个合同金额100万及以上食材配送合同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12-19 13:302024-12-26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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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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