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北方内蒙古北联电高头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防爆电动巡检车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19

1. 招标条件

华能北方内蒙古北联电高头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防爆电动巡检车购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北联电高头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2 规    模: 1000万吨/年

2.3 标段划分: 华能北方内蒙古北联电高头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防爆电动巡检车购置项目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北联电高头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5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后50日内交货。

2.6 招标范围: 内蒙古北联电高头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境内的昭君镇查干沟村南,原煤生产能力1000万吨/年。

招标范围:采购防爆电动巡检车2台;包括设备的供货、运输、卸货、安装和调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有效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1份,且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驾驶室乘员人数≤2人的电动防爆无轨胶轮车或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供货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供货范围、设备及乘坐参数、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同一个品牌的设备只能有一家单位(制造厂家或代理商)递交投标文件,如果设备制造厂家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厂家的投标;如果同一品牌设备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同时递交投标文件,且两家及以上均具有有效授权的,否决全部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9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26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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