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世纪大道快速路南延(东苑立交-鄞州南收费站)工程一期(东苑立交-鄞州大道)启动段试验检测招标公告

2024-12-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世纪大道快速路南延(东苑立交-鄞州南收费站)工程一期(东苑立交-鄞州大道)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审批【2024】157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绕城高速连接线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启动段试验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本工程北起东苑立交,沿现状甬台温高速两侧布设,南至鄞州大道,道路全长约6.4公里。其中启动段位于鄞州区,与甬台温高速共通道,东侧主线桩号SJDDNYEK5+788~SJDDNYEK6+126,西侧主线桩号SJDDNYWK5+778~SJDDNYWK6+121,衔接鄞州大道快速路。

招标控制价:2324315元。

招标范围:世纪大道快速路南延(东苑立交-鄞州南收费站)工程一期(东苑立交-鄞州大道)启动段试验检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说明及要求。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全部检测服务工作完成为止,具体开始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每次检测任务须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或其下属机构同时具有下列资质和计量认证证书:

(1)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具有(或组成的联合体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下列①和②资质:①见证取样检测(通用)资质[或市政(道路)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资质(或市政工程材料检测专项资质及道路工程检测专项资质)];②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机构资质(或建设工程结构检测机构资质);

(2)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认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具备相应CMA认证;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1)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建设质量管理协会)核发的建设工程检测人员培训合格证(或岗位证书);

(2)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该项目重新招标。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具备见证取样检测(通用)资质[或市政(道路)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资质(或市政工程材料检测专项资质及道路工程检测专项资质)]的单位。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0日9:00时至2024年12月25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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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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