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力建设南方分公司集中采购项目东方戈枕光伏电厂并网性能检测试验服务招标公告

2024-12-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东方戈枕光伏电厂并网性能检测试验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东方励志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海南省东方市大田镇戈枕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东方励志新能源公司东方戈枕光伏电厂(以下简称“东方电厂”)位于海南省东方市大田镇戈枕村,为海南省东方市大田镇农光互补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为30MW。首批机组于2018年12月并网,于2018年12月全容量并网发电。
2.3 服务期限:181天,计划开始日期:2025年01月31日。
2.4 招标范围:对东方戈枕光伏电厂进行并网性能检测试验的试验前现场评估、提出整改建议,制定试验方案、现场试验、报告编制及送审、验收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1)试验部分①光伏发电单元电网适应性测试;②光伏电站故障穿越能力验证;③无功补偿装置并网性能测试及故障穿越能力验证;④光伏电站电气仿真模型验证;⑤光伏电站一次调频测试(含惯量响应测试);⑥光伏电站AGC试验;⑦光伏电站AVC试验;⑧光伏电站接入调度自动化系统四遥试验。(2)设备部分一次调频设备一套(含安装、调试、接入服务)。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6 其他补充:未被列入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名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1 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招标项目所需的服务能力,且必须为专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投标人须满足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1.2 财务要求:(1)提供近三年(2021至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经营状况良好,报告期未发生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的情况。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来具有1个及以上南方电网新能源(风电或光伏)项目类似试验业绩。
3.1.4 信誉要求:在近年内(2021年1月1日至开标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无行贿犯罪行为。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任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应具有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类一级建造师证书;(2)试验人员最低要求:项目试验人员应具有继电保护或高压电工或试验特种作业证,不少于2人。
3.1.6 中标人数:1名
3.2 其他要求:1.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月9日0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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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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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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