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五洲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308生产线生产能力建设项目设备集成设计及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干燥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16标段(包)编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技术规格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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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100000096014624006001 | 干燥机 | 1 | 项 | 见招标文件 | 2025年3月30日前 |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高坝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 80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拟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提供一项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签订的与本项目类似化工类业绩,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复印件(至少体现项目名称或标的内容、签订或生效时间、双方名称及盖章页)。 (3)财务要求:无。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资质。(提供查询截图) 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无法查询,需提供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资质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5)其他要求: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允许代理商投标。,资质,投标人至少提供一项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签订的与本项目类似化工类业绩,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复印件(至少体现项目名称或标的内容、签订或生效时间、双方名称及盖章页)。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7日 09时00分00秒至2024年12月23日 16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注册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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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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