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海通证券大厦自有房产空气治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19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黄埔区

一、采购条件

本海通证券大厦自有房产空气治理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2万元;采购人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方式为公开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

规模:

1.采购内容:海通证券大厦自有房产装修项目计划于2024年12月末完成施工及办公家具进场安装等工作。为了给入驻海通证券大厦办公的员工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拟通过空气治理,有效降低室内由于装修施工和新购置家具带来的有毒有害气体含量。故本项目拟通过公开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取一家合格的供应商为海通证券大厦自有房产装修项目提供空气治理服务。(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书)

2.项目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3-14层、25层、33层(局部)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义务及采购人要求的内容为止。暂定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具体起止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4.最高限价:42万元,各供应商所报费用不得高于该最高限价,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1)海通证券大厦自有房产空气治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1)海通证券大厦自有房产空气治理服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附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审计签字页);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应附2024年以来最近3个月的税务部门提供的完税证明或依法缴税的电子缴款凭证等,若为依法免税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以及应附2024年以来最近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征收专用收据或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或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等,但缴纳通知书不能做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项目经理必须有供应商的社保缴纳记录(应附2024年以来最近6个月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20日 00:00:00至2024年12月24日 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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