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楚雄卷烟厂动力车间1台制冷机启动柜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19
1.招标条件

楚雄卷烟厂动力车间1台制冷机启动柜改造项目已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楚雄卷烟厂动力车间1台制冷机启动柜改造项目

2.2项目编号:246

2.3招标范围:校对制冷机单机和集控系统各参数;检查控制中心各部件的健康状况,并提供检查报告,包括各元器件的健康报告;保护性拆除4#制冷机在用启动柜,运放至指定地点;购买符合技术要求的最新版启动柜;安装、就位、调试全新启动柜,使其满足单机控制和联机控制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4项目地点: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卷烟厂。

2.5服务期限:接到招标人的通知后60日历天内完成现场施工及安装调试工作,最终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

2.6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7出资比例为:100%。

2.8项目金额:含税价217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1.2信誉要求: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名单;

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专栏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2017年10月15日至今无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

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行业或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上述名单,但禁入期限届满的。

3.1.3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未出现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①若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或证明材料及说明。②如有财务审计报告则附财务审计报告。

3.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注: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12月20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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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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