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分公司物流特种设备(叉车、堆高车、洗地车、地牛)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204、 招标内容:
1.本项目采购采购叉车、堆高车、洗地车、地牛租赁服务。项目预算为27.062505 万元,合同签订服务期限为 15 个月。费用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承担。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
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27.06250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下表。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或租赁单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序号 |
租赁类目 |
设备名称 |
数量 |
租赁单价(元/月) |
价款合计 (15 个月) |
1 |
叉车 |
3T 平衡重式电瓶叉车 |
1 |
5942 |
89130 |
2 |
叉车 |
2T 前移式叉车 |
1 |
6928 |
103920 |
3 |
堆高车 |
2T 电动堆高机 |
1 |
2071.67 |
31075.05 |
4 |
洗地车 |
洗地车 |
1 |
800 |
12000 |
5 |
地牛 |
3T 脚踏式电动地牛 |
2 |
400 |
12000 |
6 |
地牛 |
步行式电动地牛 |
5 |
300 |
22500 |
合计 |
270625.05 元 |
备注:
① 租赁设备规格详见租赁设备技术参数明细表。
②租赁单价包括但不限于税费、维修、保养、年检、保险、管理费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除合同价款以外的任何费用。
5、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
(二)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三)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五)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
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4 年 12 |
月 30 |
|||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
11:00 时,下午 |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 |
||
间,下同),在 |
获取招标文件。 |
|||
文件费:300元/本,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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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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