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局白洋安置房客用电梯采购招标公告
2024-12-20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白洋安置房四期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组织单位为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客用电梯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信息与招标内容
2.1项目信息:
项目位于湖北省宜昌市境内,位于宜昌市白洋镇G318国道以南、白雅路以西交叉路口,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5428.80㎡,总建筑面积153731.38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121709.94平方米,地下室面积32021.44平方米。合同工期:28个月;合同金额4.23亿元,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完成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设计、施工图预算、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全过程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若投标人的固定维保单位是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直属分支机构的,提供该维保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须在项目所在地城区设有固定维保单位,营业执照上的经营住所应在宜昌市行政区域内。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若投标人是电梯设备代理商且作为固定维保单位的,则该维保单位应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证书或具有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式驱动乘客电梯额定速度≤2.5m/s)(提供许可证扫描件)。
(3)生产供应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备年产量满足我项目需求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相应产能配套的库存实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商品混凝土运输距离不大于30km。
(4)财务能力要求: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注册资金150万元(含)以上人民币;须提供投标人2021-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未做第三方审计,可只提供近两年盖章扫描件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之后)投标物资在国内同类工程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近三年至少两家同类企业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纳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纳入世行制裁名单;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投标;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的供应商。
3.2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凡是申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主动在中铁二十局集团投标平台注册(网址:https://zb.cr20g.com:6688/),审核单位请选择3公司,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审核通过,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投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4日,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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