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油2025-2027年度卸扣一级集采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2024-12-20
标段信息

1. 天津业务部-中国海油2025-2027年度卸扣一级集采框架协议(二次) 标段

标段(包)编号:24-CNCCC-HW-GK-7911/01

发标日期:2024年12月20日

主要技术规格:工作载荷150吨及以下的B形、弓形卸扣,具体以实际采购订货单及技术要求为准。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采购订单签订后15天内交货。

交货数量:预估未来3年卸扣需求数量144624套,实际采购数量以后续订单数量为准。

招标范围:中国海油2025-2027年度卸扣一级集采框架协议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3.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卸扣供货业绩,且满足卸扣额定工作载荷不低于150T,并提交业绩证明文件。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销售合同和2)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货物名称、制造商名称、额定工作载荷及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且年均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资产负债率=期末负债总额/资产总额;年均资产负债率=三年资产负债率之和/3。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且成立以来的年均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3.4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的卸扣生产检测设备:锻造设备、拉力试验设备,提供设备证明文件(设备实物照片和铭牌照片,同时提供设备的购买证明文件或其他自有证明文件。)(2)体系认证:投标人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12月20日 至 2024年12月25日

招标文件价格: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3日 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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