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智能制造分公司-场地垫块预制年度协议招标公告
2024-12-20项目名称:天津智能制造分公司-场地垫块预制年度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天津智能制造分公司-场地垫块预制年度协议
项目概况:根据工程项目设计规划,现有垫块不足,需要预制新垫块配合现有垫块共同使用。
项目所在地:天津市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标段信息
1. 天津智能制造分公司-场地垫块预制年度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2024-HGCBGXZX-ZX-GCFW-B05-1172/01
发标日期:2024年12月20日
主要技术规格:根据工程项目设计规划,现有垫块不足,需要预制新垫块配合现有垫块共同使用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1 年,要求订单下发至乙方后一个月内提供具备使用条件的水泥块。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甲方提供垫块预制的施工设计图纸。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要求进行垫块的预制工作,除上述甲方负责工作内容外均为乙方负责。包括不限于:全部材料的提供,垫块的预制,提供预制所需的工机具和机械设备,施工过程的隔离及围挡。乙方制作完成合同规定的垫块后,需提供地方主管部门认可的有检验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的检验合格证明或报告。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3.1投标主体: a.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b.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随时有权做出拒绝投标、取消投标资格、取消授标、不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后终止合同等决定,相关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且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对应投标人承担。 3.2 资质要求及证明文件(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1)投标人需具备有效期内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jzsc.mohurd.gov.cn/)核实,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需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1)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时间),至少应具备具有1项水泥垫块预制或浇筑混凝土相关业绩。(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合同、技术附件(或合同附件)、完工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如合同无法体现,可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予以证明。完工证明材料可以是甲方签字确认的结算单或甲方签字的完工确认单或甲方签字的完工报告。(年度协议合同须提供单个订单的甲方签字确认的结算单或甲方签字的完工确认单或甲方签字的完工报告)。(3)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4)投标人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对在 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12月20日 至 2024年12月27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31日 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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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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