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聘请专业清欠机构服务项(资格后审)招标公告

2024-12-2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聘请专业清欠机构服务项目,项目采购单位为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聘请专业清欠机构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ZYGJ;

2.3招标范围:聘请专业清欠机构服务,具体详见第六章服务需求;

2.4服务地点:长春市;

2.5服务期:3年;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相应服务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律师执业证书;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经验;

3.4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获取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5年01月09日13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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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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