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换电设施设备采购、主体安装项目(一期)采购询价公告
2024-12-201.1项目概况:拟对建设充电终端数373个,其中直流充电桩373基、充电枪388根;共涉及27个充电桩建设点位的设备及主体施工服务交付。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分包,取一名成交人,成交份额100%。
运营单位 |
江西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 新兴业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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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充换电设施设备采购、主体安装项目(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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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员 |
涂小芳 |
联系 方式 |
18970056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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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类型 |
设备(含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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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品牌 |
单位 |
数量 |
含税最高总限价(万元) |
有无合作供应商 |
备注 |
1 |
充换电设施设备及主体安装 |
/ |
项 |
1 |
2500 |
无 |
含安装、售后及相关服务费用 |
1.4采购预算金额:含增值税(最终合同金额以实际采购为准)元人民币。
1.5项目类型:设备及服务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2.1.2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分包或未划分分包的同一询价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应答人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分包或询价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询价应答。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询价文件获取
3.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3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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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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