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中国联通宁夏中卫云数据中心土建及输变电工程监理框架式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20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5-2026年中国联通宁夏中卫云数据中心土建及输变电工程监理框架式集中采购项目,采购一家监理服务单位。
1.2招标内容:本项目范围内所确定的工程的施工图纸全部内容的施工全过程及缺陷保修期内的监理工作。(含设计阶段,包括土建工程、输变电工程等相关监理服务。
1.3采购预算:231.48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1.4服务地点:(登录后查看)
1.5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框架协议有效期内采购订单累计金额达到协议预算金额时终止(先到先止),如协议到期后执行比例过低,可申请延期,总协议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
1.6标包及份额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份额。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要求报监理费折扣率K,最高投标限价5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2投标人承诺可开具符合国家行业税率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2.3业绩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采购订单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具备类似土建工程和电力工程监理业绩各1份。
注:(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标的、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b.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份清晰有效的发票扫描件,发票开具日期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前。(2)如为框架合同,在满足单项合同要求的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框架合同实际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仅单独提供订单/结算单或不附订单/结算单的框架合同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订单/结算单/发票必须体现和框架合同的关联性,否则不予认可。(3)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以单项合同/框架合同对应的发票含税金额为准,须同步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核验结果截图,不提供视为无效发票。
2.4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1)投标人须提供以上清晰有效资质证书扫描件。2)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供新资质证书复印件。
2.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且财产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况。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2.6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房屋建筑专业),且不得同时在三个以上在建工程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承诺函。
注:1.须提供人员清单、清晰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证书扫描件、2024年1月以后本单位缴纳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须含抬头、缴纳单位、缴纳人姓名、缴费月份/时间及社保机构的盖章)。
2.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人员证书查询截图,证书有效性以查询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未提供视为无效。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评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②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以评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③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2.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13)在近三年内(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4)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产品关键部分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
(15)存在失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7)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8)列入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的供应商或宁夏联通省级黑名单的供应商,且处于禁入期内;
(19)处于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或宁夏联通省级黑名单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
(20)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0日18时00分至2024年12月2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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