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地面站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20
1.谈判条件
本谈判项目(卫星地面站建设工程(第三次))已按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部,建设资金来源为拨款。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报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谈判申请。
2.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项目名称:卫星地面站建设工程(第三次)。
2.2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3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2.4建筑规模:465340.62元(含税)。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工。
2.6谈判范围:本工程为天线场地建设、防雷接地建设、基础建设、设备安装等,包括:避雷塔建设、基础建设、拆除搬迁原有天线、电力电缆、电脑、空调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7质量标准: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资格条件声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3.4报价单位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3.5报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企业资质:
(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2)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
3.6拟派项目经理的要求:
3.6.1拟派项目经理1名:须具有注册于报价人本单位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3.6.2需提供项目经理在报价单位缴纳的2024年6月至2024年11月社保证明材料;
3.6.3拟派项目经理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承诺)。
3.7对报价人拟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要求:
3.7.1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关于“建筑施工单位,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之规定),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7.2需提供专职安全员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4年6月至2024年11月社保证明材料。
3.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谈判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均可以参加谈判。
5.谈判文件的获取
5.1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024年12月27日(08:30—11:30,15:00—17:30)。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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