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附属华南医院医疗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四级甲等测评咨询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4-12-201.项目编号:CB-BL-
2.项目名称:深圳大学附属华南医院医疗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四级甲等测评咨询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玖万元整(390,000.00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叁拾玖万元整(390,000.00元)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
备注 |
深圳大学附属华南医院医疗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四级甲等测评咨询服务项目 |
1 |
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及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及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及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及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参与本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及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转包、分包。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本项目承接单位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由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中作出声明;未提供声明函或声明函不符合“填写指引”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以及市、区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渠道,具体以开标当日上述渠道的全部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2月20日起至2024年12月2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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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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