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吉水县水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工程-吉水县丁江镇2024年度一般病险山塘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2024-12-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水县水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工程-吉水县丁江镇2024年度一般病险山塘整治工程由吉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基)【2023】48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招标人为吉水县丁江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吉水县水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工程-吉水县丁江镇2024年度一般病险山塘整治工程

2.2建设地点:吉水县丁江镇

2.3招标规模:施工标招标控制价 870913.25元。

2.4计划工期:64日历天(2025年1月27日--2025年3月31日)。

2.5招标范围及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及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及以上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单位拟派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需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 6 个月, (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退休人员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严格按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通知》 (吉市管办字【2018】5 号)文件执行。

(7)根据(吉市管办字[202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7 日内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查询路径:进入“信用中国”官网→在右上角的“查询”端口 输入企业名称→ 点击企业名称进入企业页面→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并生成《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8)根据《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 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办字【2022】24 号)、《关于认真做好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治欠办发【2022】6号)文件要求,投标企业应提供《吉安市落实“吉薪即付”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未按规定提交书面承诺原件扫描件的取消其投标资格(需在投标文件中上传原件的扫描件);因欠薪列入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下载)

3.2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办法

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根据《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 2023 年 12 月 15 日起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其中: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部分10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部分10分,报价部分80分,其他评分标准内容不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月17日 10时00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开标时间:2025年1月17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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