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福州市五四路置地广场LED广告屏二次招标公告

2024-12-21
1.项目名称:福州市五四路置地广场LED广告屏(二次)
2.项目编号:HCZ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5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0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元

计量单

所属行业

磋商保证金

1

福州市五四路

1.00

工业

10000

1500000

置地广场
LED广告屏
(二次)

最低响应报价为人民币1,500,000元/年(大写:壹佰伍拾万元整),此报价不包含电费、场地租赁费以及日常维护费用。成交人需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承担并结算上述费用。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审查供应商在参与采购人的采购活动时,不得存在以下利害关系:

1.供应商与采购人及新华社所属企事业工作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2.供应商与采购人及新华社所属企事业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注:供应商需提供专项承诺函,未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性查不通过。

资质要求全国范围内拥有至少3块户外LED屏的投放或承包使用权,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委托协议、付款凭证或者发票)。

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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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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